密西西比州一名跨性别女孩的家庭律师周六表示,她没有参加高中毕业典礼,因为学校官员要求她穿得像个男孩,而联邦法官也没有阻止官员的决定。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妇女权利项目的律师琳达·莫里斯说,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泰勒·麦克尼尔星期五晚间在密西西比州格尔夫波特作出的这项裁决“既令人失望又荒谬”。
莫里斯说:“我们的当事人因明显的歧视原因而受到羞辱和羞辱,她的家人被剥夺了女儿一生中一次的里程碑。”“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性别而被迫错过毕业典礼。”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证实,这名17岁的女孩——法庭文件中只列出了她的首字母L.B.——将不会参加周六在杰克逊以南160英里(260公里)的格尔夫波特哈里森中心高中举行的典礼。
哈里森县学区的律师韦恩·克拉克(Wynn Clark)表示,这名学生“符合获得文凭的资格”。
在哈里森中心校长凯利·富勒和学区负责人米切尔·金告诉L.B.她必须遵守男孩的着装规定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这名学生和她的父母于周四起诉了该学区。即将毕业的男生要穿白衬衫和黑色休闲裤,女生则要穿白裙子。
L.B.选了一件衣服来搭配她的帽子和长袍。诉讼称,整个高中时期,L.B.都穿着裙子参加课堂和课外活动,包括去年的舞会,她不应该在毕业典礼上受到歧视。
根据诉讼,金告诉L.B.的母亲,除非L.B.“像个男孩一样穿裤子、袜子和鞋子”,否则这个少年不能参加毕业典礼。
克拉克周五在法庭文件中写道,参加毕业典礼是自愿的,不是任何学生的宪法保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