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指示罗丝玛在7月4日前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其他10人对她提起的诉讼提出辩护,要求追回属于该公司的3.46亿美元,据称这些钱被滥用在购买奢侈品上。
高等法院副书记官S. Malarselvi还命令原告在6月4日前提交索赔声明。最后期限是昨天在这里的病例管理中确定的。
5月9日,一马公司连同其五家子公司和其他五家公司向罗斯玛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属于该公司的3.46亿美元(按当前汇率计算为16.3亿令吉)。
原告尚未提交的索赔声明将概述事实、法律依据和诉讼中寻求的救济。
原告声称,马来西亚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布的妻子罗斯玛(Rosmah)使用这些公司的资金购买珠宝、手表和手袋等奢侈品。
这五家子公司分别是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Langat)有限公司和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td(前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td)。
其他五家原告分别是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Alsen Chance Holdings Ltd、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td、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Ltd和Brightstone Jewellery Ltd。
所有原告都将罗斯玛列为第一被告,将沙布南·纳兰达斯·达斯瓦尼(也被称为娜塔莎·米尔普里)列为第二被告。
他们声称,常驻新加坡的时装设计师沙布南代表罗斯玛购买或采购了这些奢侈品。
原告声称,1MDB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被转移到多个离岸实体——包括Affinity Equity、Alsen Chance、贝莱德商品(Blackrock Commodities)、黑石亚洲(Blackstone Asia)和Brightstone Jewellery——然后被支付给14个司法管辖区的48家不同供应商,用于购买这些奢侈品。
原告表示:“总共支付了320笔这样的款项,总额为346,010,489美元。”
他们进一步声称,所寻求的商品是1MDB及其子公司信托财产的“可追溯替代品”,因此原告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公平的专有权益。
他们正在寻求法院宣布他们对罗斯玛手中的商品和可追溯收益拥有公平的专有权益,并要求罗斯玛向第一至第六名原告支付3.46亿美元的款项。
病例管理将于6月14日通过Zoom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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