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讶的是,最近从缅甸逃到印尼的罗兴亚难民遭到了亚齐当地人的反对。此前,亚齐人曾出于人道主义理由,在一定程度上以伊斯兰兄弟会的名义,对罗辛亚人表示热烈欢迎。
亚齐人的欢迎似乎已经减弱。
多年来,罗兴亚人在印尼最西部省份的几个地方登陆并被安置。有些人从避难所潜逃,犯下轻微的罪行,甚至参与贩卖人口,这让他们的主人很头疼。
印度尼西亚虽然不是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但始终欢迎寻求庇护者。上世纪70年代末,在美国在越南的不幸冒险结束时,为了逃离新的共产主义政权,人们大规模逃离了前南越。
印尼将巴淡岛(Batam)附近的加朗岛(Galang Island)提供给了那些等待在西方国家重新安置的船民。1979年至1996年,大约有25万难民住在由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世界难民机构难民专员办事处在岛上联合管理的难民营里。
从1979年到1996年,大约有25万越南难民住在岛上的难民营里,这些难民营由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世界难民机构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联合管理。
在那之后,印度尼西亚再次处理了来自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新一波难民,这些难民在美国入侵后逃离家园。许多难民仍在等待西方国家的重新安置,到目前为止,西方国家似乎不愿接收更多的寻求庇护者,尤其是在俄罗斯去年入侵乌克兰之后。
2012年叙利亚内战后,西方国家的不情愿态度变得更加强硬,他们以文化和价值观的不相容为理由,拒绝来自中东的难民。
截至今年5月,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记录显示,有1.2万多名难民在印度尼西亚避难,等待重新安置程序。
尽管有其局限性,印度尼西亚还是尽了最大努力来接纳这些难民,他们大多来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根据国际法,印尼根本没有收容难民的义务,它认为自己的责任在于其意识形态潘卡西拉(Pancasila)的第二条原则:“公正和文明的人类”。
尽管经济疲软,失业率上升,但印度尼西亚比一些难民公约的签署国做得更多。例如,澳大利亚不断让试图抵达其海岸的船只返航。
澳大利亚甚至出面干预,为东努沙登加拉的渔民提供了一份改行的工作,以先发制人地切断与印尼的交通联系。
许多西方国家已经推动印尼签署并批准了1951年的联合国公约,将他们的责任转移到印尼身上,使这个国家成为接收难民的官方负担,尽管难民不希望留在这里。
随着印尼经济的改善(体现在重返中等收入国家地位以及计划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印尼政府应该重新考虑拒绝签署1951年公约的做法。
不仅因为印度尼西亚有足够的资源来收容难民,尽管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定居,而且允许难民留下来将使我们能够在相对于西方国家的道德基础上占据更高的地位。
印尼只能说到做到。
潘卡西拉关于人道主义的第二项原则为印度尼西亚接受难民的决定提供了理由,这也符合1945年《宪法》的序言,其中说:“参与建立一个基于自由、永久和平和社会正义的世界秩序。”
然而,接受难民并不能消除解决导致难民外流的任何冲突的根本原因的必要性。
尽管如此,这将表明印度尼西亚在帮助减轻难民负担的同时努力在其本国寻求和平解决办法的认真态度。-雅加达邮报/亚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