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巴克:Anthony Loke Siew Fook表示,政府希望修改现有法律,让那些在毒品影响下驾驶的人受到与酒后驾驶相同的惩罚。
交通部长表示,在与交通部官员和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讨论后,该提案将在10月份的第三次议会会议上提交。
他说,现行法律对毒品影响下的驾驶罪行没有那么严格,应该受到与酒驾罪行类似的惩罚,在同一条款下规定最高罚款1万令吉和两年监禁。
他说:“对于吸毒的司机,我们只能在他们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起诉他们。”他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被吊销执照,但不能被起诉。
周二(8月6日),他在吉隆坡道路运输署Gombak执法站举行的旅游车辆和公共服务车辆(旅游和快速巴士)特别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说了这番话。
他说,这件事需要审查,因为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对吸毒司机采取严格措施是不合适的。
“这样的司机应该被排除在道路系统之外,”他说。
他还表示,从8月1日开始的为期5天的特别行动中,276名商用车司机中共有21人药检呈阳性。
“这意味着每13名司机中就有1人受到毒品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局面。”——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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