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撤销了高等法院扣押Toh Puan Na 'imah Abdul Khalid护照的命令,这是她保释条件的一部分。
由法官阿齐扎·纳瓦维(Azizah Nawawi)主持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一致裁定,控方没有证据或理由证明,在开庭法庭允许她保释的情况下,为什么需要附加条件。
法官表示,在申请附加条件时,检方称这是一种“惯例”,但这没有明确的理由。
阿齐莎法官表示,控方依赖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施加额外条件的做法,削弱了最高法院在以往案件中作出裁决的理由。
“人们已经认为,任何条件都必须公平、合理,并与确保出庭直接相关。
“因此,我们认为,塞申斯法院法官在没有有效和合理的理由下令扣押护照的情况下,在法律上犯了错误。
法官周四(11月28日)在这里表示:“塞申斯法院扣押护照的决定在此被搁置。”
其他法官包括阿兹曼·阿卜杜拉(Azman Abdullah)和阿兹米·阿里芬(Azmi Ariffin)。
在1月23日,Na'imah被指控故意在宣誓后提供书面陈述,而这并不符合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1)(b)条文的通知条款。
据称,67岁的他没有申报附录A中所列的资产,其中包括两家公司:伊尔哈姆大厦和伊尔哈姆巴鲁,两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和八处房产。
这些房产分别是Jalan Binjai的Menara Ilham, Persiaran Bukit Tunku的一栋房子,Bukit Tunku的四套房子,槟城的一套房子和Taman Tun Dr Ismail的一套房子。
她被控触犯《反贪会2009》第36(2)条文,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
会议法庭法官Azura Alwi在一名保证人的担保下,将保释金定为25万令吉,并对Na'imah施加了额外的条件,即在案件完成之前交出她的国际护照。
Na'imah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反对塞申斯法院关于护照的命令,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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