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被告知,12年前,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1300万美元资金被两名“玩家”在美国拉斯维加斯金沙赌场和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英国金融欺诈调查人员理查德?坦普尔曼(Richard Templeman)表示,这两人是在逃的商人刘特佐(Jho Low)和他的同伙陈金龙(Eric Tan Kim Loong)。
根据坦普尔曼的说法,2012年6月20日,4100万美元从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沙赫里兹·阿卜杜勒·阿齐兹(又名里扎·阿齐兹)拥有的Red Granite Capital公司转移到一家名为Alsen Chance的空壳公司。
没有合法业务的Alsen Chance被用来洗钱从1MDB和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挪用的资金,然后将这些资金(4100万美元)分发给包括赌场公司在内的各方。
“1300万美元被转移到拉斯维加斯金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1100万美元于2012年7月10日被标记为‘球员编号3454296 ’,200万美元于2012年7月11日被标记为‘陈金龙球员编号4678710 ’。
“与此同时,2012年7月23日,拉斯维加斯金沙有限责任公司将735万美元和130万美元的款项记入Alsen Chance账户。这些款项被标记为‘来自刘特佐的款项’和‘来自陈金龙的款项’。”
“这些资金很可能是2012年7月10日和11日支付给拉斯维加斯金沙有限责任公司的余额,因此代表了从Red Granite Capital转移到Alsen Chance的资金,”这位英国公民说。
坦普尔曼在调查复杂欺诈和金融犯罪方面有24年的经验,他在证词中说,丽扎·阿齐兹从2011年起还从刘特佐旗下的好星有限公司收受了数百万美元。
根据记录,在2009年和2011年,好星分别从1MDB获得7亿美元和3.3亿美元。
2021年5月,一马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即一马公司能源有限公司、一马公司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一马公司能源(朗加)有限公司,对里扎·阿齐兹、红花岗岩电影有限公司和红花岗岩资本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他们收受了约2.48亿美元的资金,用于个人利益,包括为一部电影融资和购买各种房产。
1MDB声称里扎·阿齐兹从刘特佐那里挪用了他们的资金,或者是故意和鲁莽地没有就资金来源进行相关调查。
因此,原告要求法院宣布丽扎·阿齐兹对挪用的资金负有责任,并要求赔偿。
在2021年提交的一份辩护声明中,被告声称从沙特王室或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在美国制作几部电影。
司法专员拿督拉贾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的审判将于11月15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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