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
石油和天然气监管局(Ogra)提议对石油营销公司或私人当事方进行长达10年的严厉监禁或1000万卢比的罚款,这些公司或私人当事方未经授权储存和处理石油,用于销售、转售、运输或分销给任何消费者。
由Ogra提出的《2023年巴基斯坦刑法(修正案)法案》已经由法律部审查并送交内阁部门批准。
已提议在《1860年巴基斯坦刑法典》中增加第285-A、285-B和285-C条。
Ogra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未经授权储存和处理石油、爆炸性物质和设备,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已成为对整个社会,特别是无辜人民的可怕行为。
1973年宪法第9条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或自由。”同样,宪法第24条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外,任何人的财产不得被剥夺。”《巴基斯坦刑法典》第285、286和287条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爆炸性物质、火或可燃物质等和机械的处罚是象征性的。
此外,这些规定不涉及非法销售、分销、制造、储存和处理石油产品。这种情况使人的生命和财产处于危险之中。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未经许可处理石油和爆炸物以及未经许可制造机械和设备的影响,建议增加a - 285-B和285-C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