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国家元首苏丹阿卜杜拉·里亚亚图丁·穆斯塔法·比拉·沙阿同意在5月22日至6月15日举行的第15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17项法律。
国会议长丹斯里约哈里在今天的国会议员答问前告知了此事。
他说,这些法律是《2023年财政法令》、《2023年道路运输(修订)法令》、《2023年陆路公共交通(修订)法令》和《2023年商用车辆牌照委员会(修订)法令》。
“其他是废除《2023年强制性死刑法令》、《2023年死刑和自然生命监禁判决复核(联邦法院临时管辖权)法令》、《2023年针对儿童的性犯罪(修正案)法令》和《2023年儿童证人证据(修正案)法令》。
他说:“《2023年收费(马来西亚广播局)(/确认/确认)法令》、《2023年可再生能源(修正案)法令》、《2023年可持续能源发展局(修正案)法令》、《2023年刑事法典(修正案)(第2号)》和《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号)》。”
国王陛下还同意《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2023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修正案)法》、《2023年破产(修正案)法》和《2023年古兰经文本印刷(修正案)法》。
佐哈里还通报了国家议会主席丹斯里·万朱内迪博士就参议院批准九项法案不加修改的消息。
这些法案是《2023年破产(修正案)法案》、《2023年古兰经文本印刷(修正案)法案》、《2023年刑法(修正案)(第2号)法案》、《2023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号)法案》和《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案》。
同时通过的还有《2023年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修正案)法案》、《2023年可再生能源(修正案)法案》、《2023年可持续能源发展局(修正案)法案》和《2023年收费(马来西亚广播部)(/确认/确认)法案》。——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