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反贪污委员会对纳兹兰法官的调查没有遵守规定

   日期:2024-08-2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27    

  

  

  布城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今天裁定,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对上诉法院法官拿督Mohd Nazlan Mohd Ghazali进行的调查,不考虑司法独立和协议。

  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迈文(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领导的一个七人小组表示,调查的进行方式,包括通过一份新闻声明公布调查结果,似乎没有保持对司法独立的信心。

  她说,对纳兹兰的调查是在没有与司法部门协商的情况下进行的,这让人怀疑调查是否真诚。

  “未经首席法官事先批准,刑事调查机构不得自行向上级法院法官公布或宣传调查事实或调查内容。在任何时候,所有内容都必须保密。”

  Tengku Maimun法官在法庭一致决定回答两个有关刑事调查机构调查现任高级法官权力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是由律师Haris Fathillah Mohamed Ibrahim, Nur Ain Mustapa和Sreekant Pillai提出的。

  去年5月6日,律师们对反贪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扎姆巴基、反贪委员会和联邦政府提起诉讼,因为反贪委员会在收到莫拿兹兰银行账户中据称有超过100万令吉金额的报告后,对莫拿兹兰展开了调查。

  律师们主张,刑事调查机构和检察机关只有在现任法官被最高元首停职或被法庭撤职后才能对其展开调查。

  默哈德·纳兹兰随后向一家门户网站提交了一份警方报告,该门户网站声称他因账户中无法解释的财富而接受调查。

  Mohd Nazlan是高等法院的审判法官,他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12年监禁和2.1亿令吉的罚款,涉及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的资金。

  联邦法院审判团的其他主审法官包括上诉法院主席丹斯里阿玛阿邦伊斯干达阿邦哈希姆,马来亚首席法官拿督默罕默德扎比丁莫哈德和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纳里尼帕特马纳坦、拿督弗农翁林杰、拿督哈明达辛格达利瓦和拿督罗扎里亚布让。——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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