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家庭成员涉嫌在乌鲁提拉姆警察局发动袭击,被控从事恐怖活动

   日期:2024-08-24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74    

  

  

  新山——涉嫌参与上个月乌鲁提拉姆警察局袭击案的五名家庭成员,今天因恐怖主义相关指控被带到这里的开庭法庭。这起袭击造成两名警察死亡,另一名受伤。

  Radin Imran Radin Mohd Yassin, 57岁,Radin Romyullah Radin Imran, 34岁,Rosna Jantan, 59岁,Farhah Sobrina Radin Imran, 23岁,Mariah Radin Imran, 19岁,在拿督Che Wan Zaidi Che Wan Ibrahim法官面前宣读了对他们的指控,但由于案件属于高等法院的管辖范围,五名被告没有提出申诉。

  根据指控,嫌疑犯的父亲拉丹·伊姆兰被指控通过向他的妻子罗斯娜、他的两个儿子,包括嫌疑人拉丹·卢克曼、21岁的拉丹·伊姆兰和他的两个女儿法哈·索布丽娜和玛丽亚,灌输与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有关的恐怖主义思想,鼓励恐怖主义行为。

  Radin Romyullah was brought to the Johor Bahru Sessions Court on Wednesday.Radin Romyullah于周三被带到新山法院。

  Radin Imran还被控另外三项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指控,他持有四支气步枪类型的枪支(自制)来进行IS活动;向恐怖组织领导人阿布·巴卡尔·巴格达迪宣誓效忠;并持有一本与伊斯兰国有关的书。

  据称,2014年底至5月17日期间,所有罪行都发生在Kampung Sungai Tiram Jalan Rabani地段1288号15号的一所房子里。

  根据《刑事法典》第130G(a)条,该罪行可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和罚款;刑事法典第130J(1)条,终身监禁或不超过40年或罚款及没收所使用的财产;及《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如罪名成立,刑罚为监禁不超过七年或罚款及没收该物质。

  与此同时,第二名被告,也是嫌疑人的兄弟,被控两项指控,宣誓效忠伊斯兰国组织领导人阿布·巴卡尔·巴格达迪,并在同一地点拥有一个“外置硬盘”,其中包含与伊斯兰国和该组织活动有关的材料。

  据称,该罪行是在2014年底至5月17日期间犯下的,根据《刑法典》第130J(1)(a)条,可判处无期徒刑或不超过40年的罚款,以及《刑法典》第130JB(1)(a)条,如果罪名成立,可判处不超过7年的监禁或罚款和没收该物质。

  Mariah was brought to the Johor Bahru Sessions Court on Wednesday.周三,玛丽亚被带到新山法庭。

  嫌疑人的母亲Rosna是新加坡人;嫌疑人的妹妹Farhah Sobrina和妹妹Mariah分别被指控故意不提供与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有关的犯罪信息。

  根据《刑法》第130M条,这三人都被控在2017年4月至5月17日期间在同一地点犯下该罪行,如果罪名成立,可判处不超过七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法院定于7月31日指定一名律师审理此案。

  Farhah Sobrina was brought to the Johor Bahru Sessions Court on Wednesday.Farhah Sobrina于周三被带到新山法院。

  控方由布城总检察署严重罪行组的副检察官Mohamad Mustaffa P Kunyalam和Fazeedah Faik负责,而所有被告都没有律师代表。

  早些时候,早在早上8点,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刑事调查部(CID)的一群警察就严密守卫着新山法院大楼。

  在5月17日凌晨2点45分发生的这起事件中,22岁的警官艾哈迈德·阿扎·法赫米·阿扎尔和24岁的警官穆罕默德·亚菲克·艾哈迈德·赛义德被一名手持砍刀的蒙面嫌犯袭击后死亡,38岁的下士莫哈德·哈西夫·罗斯兰中弹,据报道情况稳定。在苏丹伊斯梅尔医院接受治疗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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