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未能详细说明据称用一马公司资金购买的物品

   日期:2024-09-0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87    

  

  

  吉隆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的妻子表示,1MDB没有详细说明价值超过3.46亿美元(16亿令吉)的物品,这些物品据称是由拿督斯里罗斯玛曼索尔收到或购买的。

  她在昨日提交的辩护声明中陈述了这一点。该声明是针对去年5月9日提起的诉讼而提交的。诉讼由这家国有战略发展与投资公司和另外10家公司提起,其中包括5家子公司。

  罗斯玛说,她也不是任何原告的受托人或受托人,也不了解所有原告的管理或行政。

  她说:“这清楚地表明,这起诉讼为时过早、轻率,除了恶意之外,只是为了给我施加压力。”

  她援引了2022年11月14日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称这清楚地证明,并非所有从她身上被没收的珠宝、手袋和其他奢侈品都是用一马公司的资金购买的。

  此前,高等法院法官拿督穆罕默德·贾米尔·侯赛因(Datuk Muhammad Jamil Hussin)决定驳回检方的申请,即没收价值8000万令吉的2,435件珠宝、7块奢侈手表和29个设计师手袋,这些珠宝是从纳吉布和罗斯玛拥有的Obyu Holdings Sdn Bhd拥有的一处房产中没收的。

  这些物品于2018年5月17日在亭居被警方没收。

  穆罕默德·贾米尔在判决书中表示,原告未能证明所有被没收的物品都是通过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资金获得的。

  根据罗斯玛的说法,原告受到高等法院判决的约束。

  “(第一个)原告,当时是一个完全拥有的政府实体,通过总检察长办公室(AGC)剥夺了我对我所拥有的物品的权利,但AGC以它与原告无关为由,采取行动归还了我的一些珠宝。

  2019年8月22日,联邦政府公报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与被没收财产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出庭,说明财产不能被没收的原因。原告似乎没有表达任何反对意见,”她说。

  罗斯玛还否认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是她的代理人。

  该诉讼将1MDB列为第一原告,而其五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环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和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是第二至第六名原告。

  其他五家原告是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imited;Alsen Chance Holdings Limited;贝莱德商品(全球)有限公司;黑石亚洲房地产合作有限公司;及亮石珠宝有限公司。

  他们将Rosmah和另一名女子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也被称为Natasha Mirpuri)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原告声称,这些奢侈品,如珠宝、手表和手袋,不是罗斯玛或第二被告用罗斯玛的个人资金购买的,而是用从公司挪用的资金购买的,这些资金通过各种离岸实体流入,然后支付给14个国家的48个不同的供应商。

  这些供应商分别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1家)、香港(9家)、印度(4家)、印度尼西亚(2家)、意大利(3家)、黎巴嫩(3家)、毛里求斯(1家)、巴拿马(1家)、新加坡(1家)、泰国(2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7家)、土耳其(2家)、英国(2家)和美国(7家)。另外三家供应商的位置不详。

  因此,在其他索赔中,所有公司都要求罗斯玛支付346,010,489美元或法院认为适当的其他金额。

  他们还寻求法庭声明,其中一份声明声称,第一至第六名原告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合法所有权,而这些奢侈品目前据称属于罗斯玛。——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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