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斯奈德:法院应该如何监管社交媒体?

   日期:2024-09-05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145    

  

  

  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听取了有关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最近限制社交媒体调节内容能力的法律的争论。德克萨斯州的这项法律禁止拥有超过5000万活跃美国用户的社交媒体平台审查“用户、用户的表达,或用户接受他人表达的能力”。佛罗里达州的法律适用于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月活跃用户超过1亿的公司。该法律的措辞相当宽泛,将社交媒体公司列为“公共承运人”,并限制了它们对内容进行调节的能力。

  当这些法律于2021年首次通过时,媒体(也许是合理的)将立法作为一个政治故事进行了报道。制定新立法的动机是保守派担心右翼观点在这些平台上受到审查。

  不管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尽管我们正处于选举年,我还是想在政治领域之外看看这个案子。最高法院的解释和裁决可能会产生广泛的影响。上周,我写了一篇关于网络中立性的文章,在这个时代,互联网提供的内容越来越多地在私人企业平台上观看。这个案例与我在那个故事中提出的概念相邻。

  让我们从德克萨斯州案例中的语言开始。它防止对“用户、用户的表达或用户接受他人表达的能力”进行审核。从表面上看,这保护了我们在网上发布内容的能力,知道我们的内容不会被社交媒体平台删除、修改或屏蔽。这似乎是保护第一修正案权利的一种简单方式。

  但仍有一些症结。社交媒体公司应该如何处理用户发布的违反其他法律的内容?例如,如果有人发布了儿童色情图片,我们难道不希望公司删除这些内容吗?如何处理明显诽谤性或事实不准确的内容?解释如何制造炸弹并不违法,但我们想把这个指令广播给每月1亿的用户吗?

  好消息是,这些新法律并不禁止对非法内容进行审核。这都是关于缓和观点和意见,这导致了一个更有趣的问题。

  在这项立法的背景下,“内容节制”是如何定义的?毕竟,社交媒体从一开始就100%建立在算法的基础上,这些算法会调节我们的订阅内容。这些算法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交媒体泡沫中的全部原因,让我们保持娱乐和参与,强化我们的观点,将我们与朋友联系起来,并诱使我们在这些平台上花费数小时。

  社交媒体建立的基础是内容审核。消除对社交媒体进行调节的能力,难道不会彻底终结社交媒体吗?

  考虑一下社交媒体的商业模式。这些法律——如果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可能会导致针对社交媒体向我们提供广告的诉讼。如果“用户接收另一个用户的表达的能力”不能由社交媒体公司调节,那么可以说用户完全可以控制他们想要和不想要的内容。传递不受欢迎的内容将是非法的。通过对“内容审核”的严格解释,用户将完全控制算法。

  法院可能会更宽松地解释“内容审核”,允许公司根据用户在建立账户时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对社交媒体内容进行审核。在这些条款中,公司将保护他们提供广告的能力,例如,或者向你推荐你没有订阅的用户的新内容。佛罗里达州的法律预料到了这一点,并规定禁止“快速更改服务条款”,对违规行为处以高额罚款。他们的内容审核方式不会突然改变。

  佛罗里达案例中“公共承运人”的区别很有趣。公共承运人是一类主导市场并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例如,我们通常认为公共运营商是电信公司,以及联邦通信委员会如何管理电视上的明确内容。这是对这类公司的重新构想。如果社交媒体可以作为公共载体进行分类和监管,那么不难想象,许多大型在线公司也会被类似地分类。

  亚马逊或百思买可能会失去对产品用户评论内容进行审核的能力。如今,亵渎和其他令人不快的内容已从购物平台的评论中删除。Etsy可能会失去管理内容的能力。认为Gmail可能会失去屏蔽垃圾邮件的能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是言论自由的坚定支持者。但在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中,我认为我们看到了不必要的越权。在私人平台上,明智的编辑控制仍有一席之地。数字商店应该允许删除或阻止不合适的内容,并且与用户使用平台的原因无关。这并不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就像电影院要求每个人在看电影时保持安静一样。

  我们使用社交媒体平台,因为我们希望这些平台能够管理和调节我们收到的内容。关于算法是有偏见还是公平的争论永远不会结束。不过没关系。这些争论给私营企业带来了不断调整以适应市场反馈的压力。

  与我最近处理数据隐私的方式类似(你可以在这里阅读),我认为有立法的空间来改善平台对某些形式的内容的管理。我认为社交媒体平台应该对非法行为负责,这些行为显然与糟糕的内容管理有关。向每月1亿用户提供仇恨言论的行为应该受到问责。发布儿童色情内容或制作炸弹指南的平台应该有附带损害赔偿。让这些大型技术平台承担责任,就像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播放不当内容的网络进行罚款一样。

  理想情况下,这些最大的平台也应该保持“净中立”。不违反其他法律(欺诈、诽谤等)的内容应该得到言论自由保护。这在内容创造方面并不难实现。当内容审核算法优先考虑用户参与和广告互动时,交付就更加棘手了。我们不太可能打破我们的泡沫,看到那些相反的观点。

  如果法律得到支持,我们认为这些公司是公共运营商,那么我希望能有一项授权透明地披露审核算法——或者更好的是,出台新的、更强有力的政府监管,确保这些平台保持“网络中立”,正如我上周讨论的那样。但将社交媒体定义为公共载体是一个滑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尝试攀登。

  回到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我们应该让科技平台公司对真正的犯罪负责。但是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调节内容和管理他们的私人企业。不要把这些公司提升为公共承运人。我们用户可以决定频繁使用或删除哪些社交平台。佛罗里达州和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应该被推翻。我们将在6月份看到最高法院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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